受水位持续上涨影响,湖区过驳需求大幅度减少,为提升九江市鄱阳湖区水上货物过驳服务能力,加快货物中转流通速度,经集团公司3月1日研究决定,对九江市拓新建材有限公司水上过驳部分货种的销售政策和价格作如下调整:
一、销售政策:对有长期稳定货源的客户,实行阶梯价格收费,本年度客户累计过驳作业量在达到80万吨后,超出部分吨位按即时公示单价下浮0.5元/吨收取。以上过驳量仅限煤炭及矿石货种。
二、销售价格:
货种名称 | 原销售价格 | 调整后销售价格 |
煤炭 | 6.3元/吨 | 4元/吨 |
矿石 | 6.3元/吨 | 4元/吨 |
其他货种价格不变 |
三、相关说明
1.本次调价为暂行调整,仅针对鄱阳湖区水位整体较高的情况,时间暂定为2024年3-6月份,如市场、水文等发生变化需调整价格,拓新公司将适时启动价格调整机制并另行公告。
2. 销售政策中客户累计作业量含1-2月份过驳作业量,但1月1日至15日已享受过渡期间优惠政策的作业量除外。
3.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九江市拓新建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