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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九江水域河道采砂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04 16:36:07  文章来源: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8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鄱阳湖九江水域河道采砂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九江市鄱阳湖河道采砂规划范围自都昌县周溪镇棠荫村至湖口,总长95km,湖区面积达1000km2,岸线总长约500km。规划范围涉及九江市的永修县、庐山市、濂溪区、湖口县、都昌县。

2019年度实际开采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开采至2020年2月29日停采,年采砂量2066.5万t。

2020年度实际开采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开采至2021年2月28日停采,年采砂量1832.4万t。

2021年度实际开采时间为2021年7月1日开采至2022年2月28日停采,年采砂量2123.64万t。

实行昼采夜停作业制,单个采区采砂船每日作业时间不超过8小时。年度采砂量均在控制开采总量范围内。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建俭   

电话:0792-8502163

通信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A-307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联系人:叶工  

电话:0791-86866572

通信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范围内外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见以下链接)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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