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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度市内客户砂石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 16:50:31  文章来源: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6299

公司各部门:

《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度市内客户砂石销售实施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日     

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度市内客户砂石销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市内砂石销售工作,保障九江市民生和建设用砂需求,确保年度开采销售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根据九江市采砂办《2021年度九江市市内供砂管理规定》有关内容,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订公司2021年度市内客户砂石销售实施方案。

一、销售客户

以九江市采砂办按有关规定核定的通道(公司)为市内客户。

二、销售方式

(一)市内客户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砂石销售业务公司。其中: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所销售的砂石仅提供3%增值税票;九江市拓新建材有限公司所销售的砂石仅提供13%增值税票。市内客户一旦选择砂石销售业务公司后本年度内不可变更。

(二)市内客户在采购砂石之前,支付相应的购砂预付款。在正常采购业务当中,保持足够的采购预付款额度,预付款不足时应及时予以补充。否则,本公司有权暂停供砂。

(三)市内客户享有优先配载权。

三、砂石质量

因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九江市拓新建材有限公司供应的砂石为未经加工的天然砂石原材料,所销售的砂石不受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等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限制。砂石开采配载完毕后,即视为交货。

四、销售价格

2021年度砂石销售价格以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相应的即时价格为准,销售价格为含税价。

五、运输船舶

(一)市内客户委托的运输船舶应符合《2021年度九江市市内供砂管理规定》所规定的条件及范围。未在公司登记船舶信息的,应提前由公司市场营销部按统一标准进行量方登记后才能安排配载。

(二)自卸驳、平板驳及无水槽类型的船舶不得参与运输。

(三)为保障采区生产及运输安全,市场营销部经报请现场监督指挥部集体研究,可以决定对船况较差或不适合采区作业的船舶不予量方和信息登记,并将不予量方决定反馈至九江市采砂办,市内客户应知晓并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四)市内客户委托的船舶如未经干舷复核就离港的,则立即永久取消该运输船舶在采区的配载和承运资格,并对委托方(市内客户)暂停办理业务,并报告九江市采砂办。委托船舶及委托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市内客户委托的船舶如出现恶意超载作业的,公司有权暂停委托客户的各项业务,直至整改完成再恢复正常业务。

(六)市内客户委托的运输船舶的AIS系统应当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的不予配载。

(七)市内客户委托船舶可跨通道进行运输。

六、联系联络

(一)市内客户应授权指定业务代表人,填写《指定业务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便进行业务对接。公司市场营销部仅接受各指定通道的委托信息,非指定通道的市内客户必须由所属地供砂通道发布委托。

(二)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九江市拓新建材有限公司有权拒绝非指定业务代表人的各项业务请求。

(三)市内客户的指定业务代表人变更应由市内客户重新填写《指定业务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确认,并存底保留。

七、方案期限

(一)本方案有效期为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

(二)市内客户应知晓并同意,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九江市拓新建材有限公司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停采停供的,由客户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

(三)市内客户需要停止砂石采购业务且其账户有余额的,可书面申请退款。在收到市内客户书面申请后,相对应的销售公司(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或九江市拓新建材有限公司)将在15个工作日内对该市内客户的预付款余额进行清算并无息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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